近年来,实体产业呈现出一股强劲的电商化浪潮。在这个互联网高度发达信息爆炸的时代球王会平台,品牌的力量愈发凸显,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深知,品牌建设的根基在于商标,商标犹如品牌大厦的基石,缺失了它,品牌便无从谈起。从商业运营的长远视角来看,倘若企业缺乏商标与品牌的有力支撑,那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极有可能陷入岌岌可危的境地,甚至遭遇灭顶之灾,被市场的洪流无情吞噬。
这似乎是两个众人耳熟能详的概念,然而事实上,不少人对此的认知仅仅停留在表面,并未深入理解其中的内涵与差异。商标与品牌,实则为两个相互关联却又有着本质区别的词汇。以我们日常所熟知的腾讯、小米、奇瑞为例,它们属于品牌的范畴,是一种纯粹的市场概念,不受国界的限制,凭借大规模的市场宣传与推广活动,在消费者群体中塑造出独特的形象与广泛的知名度,使人们能够直观地感知到它们所蕴含的价值与品质。
而商标与品牌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特征。商标具有极为紧密的商品依附性,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是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它是用以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重要标识符号。同时,商标还具有地域性特点,即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商标的注册、保护及使用规则均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与限制,其效力范围通常局限于特定的地域边界之内。
商标的这些特性决定了在商业活动中,围绕商标的注册、使用与维权等事宜往往会引发诸多复杂的情况。就如我们熟知的腾讯与奇瑞之间,就曾因 “QQ” 商标产生了一系列纠葛。
说起腾讯、奇瑞想必大家都不陌生,2003年3月,奇瑞QQ轿车正式问世。而在此之前,奇瑞公司就已经向商标局提交了“QQ”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其使用在国际分类第12类的大客车、电动车辆、小汽车、汽车等商品范畴内。在商标公告期间,由于该商标与腾讯公司旗下的商标名称存在相似性,腾讯公司随即提出了异议,并在2005年也申请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2009年11月26日,奇瑞汽车以上述商标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复制模仿驰名商标)、第二十八条(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第三十一条(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为由向商标评市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双方就此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维权行动。或许有些老板会认为,不就是一个商标嘛,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实在不行重新注册一个就好了。
然而,两个知名品牌之间打官司,难道真的只是因为闲得无聊或者只是想出一口气吗?显然不是。其核心目的在于,每一个品牌都希望能够彻底肃清自身所处的市场环境,这实际上就是一场没有硝烟的商战。而那些在商战中处于被攻击一方的品牌,就会甘心就这样被市场淘汰吗?答案显而易见:肯定不会。
历经11年的漫长商标大战,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裁定。法院支持商评委此前裁定,判定腾讯撤销汽车等商品的“QQ”注册商标。北京高院审理后指出,汽车商品与通讯服务在性质和用途上差异显著,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与服务范畴。腾讯在汽车类商品上申请“QQ”商标时,理应知晓奇瑞在该领域的“QQ”商标已颇具知名度,其申请行为存在明显不正当性。即便出于防御目的申请商标,亦应尊重奇瑞在先权利,予以合理避让。最终,北京高院维持一审判决结果,为这场旷日持久的商标纠纷画上句号。
在商业竞争的舞台上,品牌名字犹如企业的命脉,一旦出现差池,便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在企业设立的初始阶段,制定完善的品牌战略就显得尤为关键,因为随着企业的发展,所有积累的商誉都将凝聚于品牌之上。倘若品牌战略缺失了保护这一核心环节,企业就如同在空心地基上建造房屋,稍有风吹草动,便可能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因此各位老板在创业初期需谨记,品牌保护之路自起名便已启程,唯有源头规避法律风险,方能筑牢品牌根基,开启畅顺商业之路。在互联网兴盛、品牌价值突显、跨界经营成风的当下,商标法律风险防控更是品牌战略核心一环。
对拟注册的商标进行详细的在先权利检索,包括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与服务类别上已注册、申请中的商标,以及可能存在的知名商号、域名等。不仅要在国内主要商标数据库检索,对于有国际市场拓展计划的企业,还需关注目标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情况。
分析检索结果,评估潜在风险。若发现有相似商标,需进一步判断其相似程度、商品与服务的关联度以及对方商标的使用状况和知名度等因素,以此决定是否调整商标设计或选择其他名称。
除了核心业务类别球王会,还应考虑将商标拓展注册到相关联的类别以及未来可能涉足的业务领域类别。以一家餐饮企业为例,除了在第 43 类(餐饮服务)注册外,还应在第 30 类(食品、调味品等)、第 35 类(广告、市场营销等)、第 29 类(肉类、加工食品等)等类别注册。这样可以防止他人在相关领域搭便车,避免消费者产生混淆,同时也为企业多元化发展预留空间。
对于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甚至可以考虑进行全类别注册,构建全面的商标保护体系,杜绝他人在任何类别上恶意抢注或淡化品牌形象的可能性。
可以采用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策略。联合商标是指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与主商标相近似的一系列商标,如娃哈哈集团除了注册 “娃哈哈” 商标外,还注册了 “哈哈娃”“娃哈娃” 等联合商标,防止他人通过细微改变商标文字或图形来侵权。防御商标则是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与主商标相同的商标,如小米公司在多个非核心业务类别也注册了 “小米” 商标,以防止品牌被他人在其他领域恶意利用,损害品牌声誉或造成消费者混淆。
严格按照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商标,不得擅自超出范围使用,否则可能面临商标被撤销的风险。
建立商标监测机制,定期对商标进行检索和监控,及时发现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与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或侵权使用行为。
一旦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应果断采取维权行动,如:发送停止侵权通知书、与侵权方协商和解、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或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等。
(PS:可以借助专业的商标监测软件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监测,确保能够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并采取应对措施。)
积极开展品牌宣传和推广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如广告投放、公关活动、社交媒体营销、参加行业展会等。同时,加强品牌文化建设,赋予品牌独特的价值观和内涵,使品牌在消费者心中形成深刻的情感共鸣和文化认同,进一步提升品牌的竞争力和商标的保护价值。
通过以上全面、系统的商标战略制定与实施,可以有效保护品牌,提升品牌价值,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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